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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11:41:53 人浏览

导读:

债务纠纷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当事人应当遵守具体的民事诉讼时效,如今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那么,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一、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可以起诉,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二十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冒用他人姓名写借条犯法吗

  (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冒用名人的姓名签名的,是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果是实施诈骗活动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被冒名人来说,在有证据证明自身并不知情的情况,就不用为冒名承担责任。

  (二)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显失公平的借条怎么能撤销

  显失公平的借条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具体规定如下: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的相关知识,大家可以知道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人如果不能在民事诉讼程序的范围内提起诉讼,就会导致胜诉权的丧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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