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合适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探视权是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尊重,需要按照法定的判决书行使权力的。那么,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合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可能被中止,但不可以被剥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小孩探视的规定为:
1、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法定探望权;
2、行使探视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3、探望子女,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果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合适的相关知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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