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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怎么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6 10:24:20 人浏览

导读: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成立的,附着在当事人不动产上面的权利。实践中约定好了地役权之后,要办理一个登记,那么地役权怎么登记?办理地役权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呢?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地役权的相关内容吧。

地役权怎么登记

  一、地役权怎么登记

  地役权申请登记流程:申请——提交资料—审核制证——收费发证。

  二、地役权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

  1.地役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XX市房屋地役权合同;

  4.房屋权属证书;

  5.其它证明材料;

  6.委托书(供役地权利人不到场时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8.法人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地役权会因哪些原因消灭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灭失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而消灭,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

  2.目的事实不能。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

  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而消灭:第一,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4.抛弃。地役权人如将其地役权抛弃,供役地则因之恢复其无负担的状态,地役权归于消灭。但如果是有偿的地役权,地役权人抛弃地役权后,仍应支付地役权全部期间的租金。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者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地役权如有存续期间,因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其设定行为附有解除条件的,因条件的成就,地役权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地役权怎么登记的相关内容。法律快车小提示: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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