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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财产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2 16:02:2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事宜,尽量在办理离婚程序的过程中解决清楚,以免拖延到了离婚之后,导致矛盾纠纷的出现。那么,离婚后保险财产归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保险财产归谁

  一、离婚后保险财产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三)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

  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二、给老公买保险离婚后赔偿金给谁

  如果受益人是配偶的,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所以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三、离婚时保险怎么处理

  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必须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以避免离婚后再索要无果最终诉至法院的局面。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简要归纳如下:

  (一)财产险: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2、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这种保险发生事故时获得保险金,否则作为储蓄计息。对此可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处理。

  (二)人身保险: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属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

  2、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保险财产归谁的相关知识,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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