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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7 13:31:43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手续和流程进行,对于权利予以保护。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二、赠与无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不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赠与行为无效后,受赠方并没有损害其赠予方的合法利益,其受赠方也没取得他人利益,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我国并没有针对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做出专门的规定,因此判断赠与合同是否无效,就只能通过一般规定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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