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婚姻登记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婚姻登记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17:18:1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应当留意好法律规定的合法登记要求,当出现部分情形时,会导致婚姻登记无效。那么,婚姻登记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登记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登记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诉讼的期限

  (一)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方在非自愿婚姻后获得自由,一方发现在遭受欺诈或欺骗之后,继续与之同居六个月;一方或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六个月,或者年满六个月但女性怀孕;如果她是被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并且在领取结婚证书一年;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有生理缺陷和无性功能,婚前欺骗、被发现与他同居一年,或者如果不足一年但不能提供医院出具的不能治疗的医疗证明;婚姻程序不遵守法律不提供有效的结婚证。

  (二)由于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索赔不受时间限制。

  有下列任何情况下的一种,婚姻无效:

  1、重婚;

  2、具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

  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公民越来越关注法律。在中国,我们更加关注婚姻自由。每个人都知道只有两个恋爱的人在一起才会开心幸福。中国对包办婚姻是违法的或在我们结婚时隐瞒欺骗性的一方。这些是无效的婚姻,可以随时解除。

  三、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登记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一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情况下,一方出资的一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