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
关于工伤赔偿的财产认定,有部分人认为工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有的人却认为工伤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析产一般都是指离婚当中进行的房产转移登记,这里的房产专门指商品房,因为是处理房产证上的权利外观也就是产权登记,防止后续处分房产时发生权力纠纷,所以房产需要是能进行变更登记的商品房。
在离婚时,如果房产之前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也就是说房产登记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后一般会协商或判处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取得相应份额的对价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析产就很有必要。
如果是房产登记在一方或者其他人名下的,那就需要将房产过户给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仅凭离婚协议或者是离婚判决书上的条款是无法保障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的,因为在我国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后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因此在离婚发生财产分割后,最终协商或判决后的房产所有权人不是房产产权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的,需要进行离婚析产,对产权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进行变更。
具体进行离婚析产时,大致的步骤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而双方无法同时到场的,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但如果是有离婚判决书或者协议离婚中双方均可到场办理则无需办理公证。
其次,需要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并在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完成了上述的准备步骤之后就可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之后办理窗口会告知取证的时间以及相关事宜,离婚析产即告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收入,可以在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相关的合理费用后,对余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的计算方法,为房屋初次购置时的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同时,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收入,如果是房屋本身属于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在夫妻并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即使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工伤补偿款,这也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该按照受伤一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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