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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共同侵权之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4 08:45:34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民事共同侵权的情况处理,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手续和流程进行,并且对于权利进行一定的保障。那么,民法共同侵权之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共同侵权之法律规定

  一、民法共同侵权之法律规定

  (一)民法共同侵权之法律规定

  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二、客观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1、主体的复数性

  所谓主体的复数性,是指加害人为2人或者2人以上的多数人。这些多数人均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不存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或者其他替代责任关系。同一企业的数个雇员在执行职务时对第三人造成损害也不属于共同侵权,因为承担责任的不是这些雇员而是他们共同的雇主。

  2、意思联络或者行为关联

  一般说来,各国民法典并不直接规定数个加害人之间就加害行为有意思上的联络或者行为上的关联。所谓意思上的联络是指数个行为人对加害行为存在“必要的共谋”,如事先策划、分工等。这种主张共同侵权需要意思上的联络的学说称为“主观说”。主观说作为一种较早的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反映了早期立法者和司法部门严守过错责任原则和限制连带责任(与中世纪的株连责任相反)的指导思想。

  3、结果的统一性

  结果的统一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有两层含义:其一,损害后果构成一个整体,受害人为同一主体,受到侵害的民事权益是同一类别或者相似类别的,损害后果在事实上或法理上不具有独立性。其二,共同侵权行为与作为一个整体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用“必要条件规则”的检验方法可以排除不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其他行为,因为即使没有这种行为之存在,损害后果也会出现。

  三、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共同侵权之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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