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保管合同 > 保管合同是债权吗

保管合同是债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5 16:23:19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在订立保管合同的时候,我们可以了解到保管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怎样的。那么,保管合同是债权吗?保管合同的一般条款需要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管合同是债权吗

  一、保管合同是债权吗

  保管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与债权合同相对应的概念还有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从法律上讲,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合同关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

  二、保管合同的一般条款需要包括哪些

  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

  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列条款:

  (一)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三)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四)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

  (五)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六)保管的手续(主要指存、领手续);

  (七)验收的方法;

  (八)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九)费用的负担和结算方法;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要约定的事项。

  三、保管合同的法律概念

  保管合同也称寄存合同,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其法律特征如下:

  (一)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服务。

  (二)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四)保管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管合同是债权吗的相关知识,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