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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9 12:21:51 人浏览

导读:

想必大家都知道,继父母继子女与养父母养子女在法律上属于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什么是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收养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一、什么是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继父母是指子女对母亲或父亲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抚养关系,不是收养关系。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要条件如下:

  (一)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须征得生父或生母的同意;

  (二)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时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和年满30周岁的限制;

  (三)继子女被继父母收养时,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限制;

  (四)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其他的应符合普通收养成立的条件。

  二、收养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区别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在“父母子女关系”第六章中已作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区别表现为:

  (一)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不同。收养关系是依据法律规定而成立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各国法律关于收养当事人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收养的程序一般均有明文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关系得以成立,否则是不能成立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则是附属于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自然形成的。法律对继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条件和程序均未作任何规定和要求,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完全是由双方的意愿而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拟制血亲关系,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姻亲关系。

  (二)法律关系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同。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而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即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始终是单一的。而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可能是双重的,也可能是单一的。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既和继父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又和亲生父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重的;如果没有,则只和亲生父母保持单一权利义务关系。

  三、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一)抚养关系形成的应当是继子女属于未成年人。原因很简单,首先抚养权一般本就是针对未成年人;再者若继子女接受继父母照顾时已经是成年人了,那就可以认为原亲生父母承担了未成年时期的抚养责任,而继父母的照顾则可以看做是资助,所以不能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二)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并没有长期一起生活的事实,即便继父母提供了教育和生活的费用也会被认为是单纯的承担了一定的经济责任而非抚养,而且经济上的承担责任的标准也需要长期稳定并不是简单的多次支付,这种情况也会被看做是经济支助。

  (三)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理由很简单若继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快成年,则即便再婚后继父母充分承担抚养责任,若未长期存在抚养事实也会被看做亲生父母承担了更多的抚养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继父母是指子女对母亲或父亲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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