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
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不同的,这点需要大家稍加留意。当然,如果大家学会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就能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那么,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但对于是否要求提供反担保没有作出规定,一般由担保人自己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分割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想避免由于婚内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发生纠纷,是可以去进行公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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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生产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夫妻名义受赠或继承的财产、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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