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导读:
实践中,对于离婚手续的办理情况,需要满足有关的条件进行,这是对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那么,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协议离婚是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一)申请。申请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全面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考察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等。
(三)登记。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的,并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四)撤销。若申请离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撤销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的情况,需要注意法律中对于离婚的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时,要十分注意,以免产生分割不公平的问题,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协议离婚只要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3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
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协议离婚手续其实就是去民政局进行登记办理离婚就行了,这一点我们要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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