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5:05:47 人浏览

导读: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段婚姻关系的破灭对孩子的影响也是十分之大的。那么,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孩子成年是否具有分配资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一、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孩子成年是否具有分配资格

  离婚时,成年女子不具有权利去分割父母的财产,但是父母本身可以赠与子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成年子女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当在婚后生育了子女后父母双方都是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当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也是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在确定抚养权时也是会按照法定的原则去确定,没有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同时也是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的内容对子女进行探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的相关知识,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