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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灭失后能否再确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1:03:09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当中,当没有确权的房屋发生火灾,遭受火灾的房屋受到一定程度的毁损。那么,民法典房屋灭失后能否再确权?房屋确权可以更改名字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房屋灭失后能否再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灭失后能否再确权

  房屋灭失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房屋确权可以更改名字吗

  房屋确权后也是可以更改名字的,具体的更名流程如下:首先把房产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其次准备好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并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最后按照房产局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房产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出现后,房屋权利人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变更登记所针对的事项是房屋的客观事项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房屋灭失后能否再确权的相关知识,房屋灭失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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