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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3:39:20 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当我们的婚姻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时,作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那么,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

  一、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

  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实践中,若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无效婚姻一方是否有权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则两人不存在夫妻关系,一方去世时,不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无效婚姻一方是无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由于是无效婚姻,双方则不是夫妻关系,因此就不存在配偶,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不能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民典法规定婚姻无效情形有哪几种

  (一)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三)不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的相关知识,虽然彩礼的相关问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彩礼的给予和具体的金额是没有强制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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