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1:06:3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如果出现了某些情形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属于法律上的违约行为时,行为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并未统一规定,要由双方协商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房屋拆迁违约责任如何写

  拆迁违约责任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退押金是否承认违约责任不追究

  (一)退押金并一定是承认违约责任不追究。

  (二)例如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完义务的,出租人就要退押金。

  (三)不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权利人应当作出不追究违约责任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