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的履行 > 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15:45:13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时候,要注意将其与其他合同抗辩权进行区分。当然,也可以参考法律对合同抗辩权的要求。那么,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一、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一)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不超过30天),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二)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三)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后履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进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先履行方提供了明确的救济。另外,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

  二、抗辩权名词解释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

  (一)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二)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三)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四)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三、抗辩权单方是否可以行使

  抗辩权单方是无法行使的,其行使需要双方责任人共同参与,在双方签订合同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使用抗辩权来拒绝合同上相应义务的履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