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本村有居住权吗
导读: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那么,村民在本村有居住权吗?如何设立居住权?农村宅基地可不可以继承?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村民在本村有没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允许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村民在本村有居住权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房子有没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允许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实践中具体合同约定情况有所不同,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帮助您解决问题。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户口是可以交社保的,是否可以购买社保与户口类型无关,更何况当前已经取消农村户口和非农村户口的划分,而改为居民户口。购买社保有利于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