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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2:03:4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借款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这时候就会有人问了,那么,民间借贷可以行使留置权吗?行使留置权规则又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间借贷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一、民间借贷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行使留置权规则

  (一)留置财产应与债务金额相当,即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二)留置权人的妥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孳息的收取: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四)债务人对留置权人的催告: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五)留置权行使后的效果: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六)留置权的优先性: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如果三种权利同时存在,则留置最优,抵押次之,质押最后。

  三、委托合同能否适用留置权

  委托合同 能否留置权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间借贷可以行使留置权吗的相关知识,民间借贷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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