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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3 15:02:1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在外欠债,有很多人都认为另一方就需要承担偿还债款的责任。那么,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一、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财产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实践中,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并且经营的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所负的这些债务两个人是有共同偿还的义务的。所以,如果经营收益确实从来都没有用于过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配偶根本对该笔经营项目是不知情的状态,那就应该算作个人债务了。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的相关知识,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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