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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4 11:20:30 人浏览

导读:

自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部分法律就随之失效,比如原先的合同法就被废止。那么,《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

  一、《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

  旧《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对合同作出了严格的相对性原则规定,合同只是在相对人之间有效,权利义务关系不能约束合同外的第三人。而《民法典》四百六十五条变更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向与自己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在实际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给付责任。这实际上是为了特别保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权益,赋予了当事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以直接的法律规定。

  二、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内容

  (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中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说,首先,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或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为保护某些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赋予了某些债权以物权的效力。

  (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另一方承 担义务才使一方享有权利,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权利人的权利必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 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三)责任的相对性。由于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合同债务则主要体现在合同义务之中,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所谓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什么是合同关系

  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

  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乃是另一方所负有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相对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虽然都是特定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的相关知识,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主要包含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三大方面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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