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婚前买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导读:
实践中,对于婚前买车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一方的财产,但是还贷行为产生在婚后的归夫妻双方。那么,《民法典》对于婚前买车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前一方买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买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子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车的一方自愿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一)买车哪些保险必须买
1、交强险交强险作为法律条款规定必须要购入的保险之一,无疑这样的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而且凡是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失,无论是否存在责任,无论是否需要赔付,那么保险公司都需要赔付当事人一定金额。
2、车损险车损险通常也是必须购买的,像是日常的剐蹭等问题,维修费用都是可以寻找保险公司支付报销的,尤其是发生了事故之后,若是找不到肇事人,这个保险公司会赔付70%的费用。
3、第三责任险
4、不计免赔险
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车,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车为其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婚前买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具体情况讨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对于婚前买车的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婚前的财产是需要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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