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的履行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16:11:0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能够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较为特殊,一般需要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前提下才能同时履行权利。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举例而言,甲、乙间订立一个买卖契约,其内容为甲愿以100万元向乙购买A车,此时在甲未提出100万元的给付以前,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拒绝将A车交付给甲。此原则之法理,乃基于当事人间的公平,并作为一种压力工具,确保当事人的债权能够获得实现,避免造成无谓的损失。

  二、不安抗辩权的名词解释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三、同时履行抗辩适用于什么情形

  (一)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义务,到同时履行的时间该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例如,卖方在同时履行的日期根本无法供货,买方在现时履行的日期有权不付款。

  (二)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只能部分履行,该当事人有权就其不能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为相应给付。例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有八千吨大米,尚缺二千吨,买方应当在同时履行日期支付八千吨大米的价金,有权不履行二千吨大米的价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抗辩权在法律上是一种防御性但是非攻击性的权利,其不仅体现在其法律效应,同时也体现在它的法律权利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