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安置房的用地能否抵押
导读:
对于安置房的有关规定,在《民法典》中有着相关的条文进行约束,主要就是对于权利的限制性规定。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的用地能否抵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安置房用地不是集体土地的,安置房土地可以抵押,抵押土地的,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一)实际中,都是具体按照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就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二)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没有问题。
(三)安置房抵押贷款也需要一定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需要借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情况良好,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五)想要用安置房做抵押申请贷款的首要条件是该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产证。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程序: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一)安置房房产证正常情况下:
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
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
3、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
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安置房的用地能否抵押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安置房屋是可以用于抵押的行为,但是需要按照有关的程序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