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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0:38:56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亲人去世的话,一般首先按照亲人的遗嘱内容继承遗产,没有订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那么,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已经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那么该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时如果没有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有没有将遗产确定给某一方,才能判断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法院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并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二、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

  只要当事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没有还清,继承的遗产就会被用来强制还债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完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归还的欠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不用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负责。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赠与债务清偿】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

  (一)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

  1、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期限。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么的相关知识,对于婚姻中对于遗产的继承情况,主要看该财产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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