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个人委托书是不是有效
导读:
有效。交通事故委托书格式如下: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和出生年月日,以及单位名称、职称、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其次被委托人需要通过当事人了解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尽可能的要详细,因为这是打官司时所需要的有利证据。最后便是当事人签字盖章和被委托人签字盖章并标注签字的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的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一般由伤者先自行鉴定,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自行鉴定的结果不服,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重新鉴定,此时由人民法院开具鉴定委托书。
由于受害者对理赔的知识和理赔程序的缺乏了解,不明白什么时候聘请律师最好?我们认为,越早委托,对自己越有利!因为:
(一)伤残鉴定的时间选择非常重要,很多伤害,如果错过了最佳时机,很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能在受伤后2个月内签订委托合同,我们有充分的时间选择最佳的鉴定时机,争取最好的鉴定结果。同时,也可以大大的缩短赔偿的时间,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所以,很多当事人,当他们下定决心聘请我们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的案件已经没有代理的必要了,因为已经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时机,能够争取的赔偿款项仅仅数千元而已。
(二)对于很多外地人来说,争取按照城市户口的标准赔偿,也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证据材料。委托合同签订后,我们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帮助你收取相关证据和材料,这不但关系到我们赔偿多少的问题,也避免在诉讼程序上浪费时间,争取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三)签订委托合同后,我们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和解”,进行周密的“和解”策划,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利益。
(四)更重要的是,签订委托合同的早与晚,和律师费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聘请律师和事发后3个月或6个月后再聘请律师的律师费是一样的,那我们为何不早点聘请律师为自己拿主意,多争取时间,多挣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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