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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08:40:55 人浏览

导读:

不少老人在过世的时候,可能没有想过要写遗嘱来指定继承人,所以这个遗产就要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被继承,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在第一顺序范围的就能够直接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的孙子是第几继承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被继承人的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一、被继承人的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孙子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涉及继承顺序。如果出现(外)祖父母的子女也就是孙子女的父母先于(外)祖父母死亡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孙子女是代替其父母,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人有哪些

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

(一)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二)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三)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四)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五)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一)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二)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三)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四)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五)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被继承人的孙子是第几继承人”等相关法律知识。在法律上来说,被继承人的孙子是不属于法定继承范畴的,所以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可以代位继承或者遗嘱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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