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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监护人主要负责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5 09:45:23 人浏览

导读:

当有的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他的监护人是谁,精神病监护人负责被监护人的主要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精神病监护人主要负责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精神病监护人主要负责是什么

一、精神病监护人主要负责是什么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承担的责任:

(一)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

(一)由有关组织指定;

(二)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三、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按照《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一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院受理后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审理中法院应当首先确认被申请人为精神病人。

根据上述阐述,当被认定为精神病人,应由他配偶、父母、子女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负责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精神病监护人主要负责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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