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能继承吗
导读:
现在房子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而居住权的年限是看当事人意思表示,可以是一年,两年或者说是无限期都可以设立。但是有时候房屋的居住权人不在了,他的继承人可以继续居住在房屋里面吗?居住权能继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1)权益无法保障。仅仅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是交易过程存在很大的风险,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购买者只能享受到房屋居住使用上的权益,一但遇到房屋拆迁、回收,将面临房财两空的囧境,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产证是个人拥有房产的凭证。
(2)户口问题。购房者购买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能办理入户的,因此也就无法解决购房者的户口问题。对方如果不迁移户口或采取种种方式拖延为了拿到全额房款,即使购房者已经入住进去了,但是由于目前的户主不同意,购房者也无法将户口迁移进来。
(3)必须全款买房。由于没有产权,这类房屋不能到银行进行贷款,购买这类房屋必须全款付清,购买压力可能会比较大。
(1)居住权主体对象是自然人。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
(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到期居住权结束。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居住权人自动放弃,也可以终止居住权。
(3)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居住权不具有延续性和收益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住,或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也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继承、转让给其他人。
房屋的居住权虽然也是居住权人法定享有对房屋的权利,但是不能继承给下一代。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居住权能继承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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