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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0 13:01:26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我们想要转移所有权的话,可以有多种转移方式,法律上有四种转移所有权的内容。那么,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

  一、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

  (一)简易交付;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二)间接交付: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交给第一承运人。针对的是代办托运。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三)拟制交付: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四)占有改变:已经占有了: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另一种是指示交付: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而在第三人的占有之下,租给B,又卖给A,让B交给A,第三人实际交付的时候交付完成。当事人有特别约定除外。

  交付完成了,所有权转移了,出卖人不能诉讼保全扣押抵押质押的对象,但标的物可能做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申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收益增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二)应该提交的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三、所有权转移的条件

  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分为动产与不动产进行讨论。不动产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只有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了变更登记,才能够实现不动产的转移。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把动产交付给他人时动产所有权转移。一些特殊动产,如汽车,转移时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些特殊动产,如汽车,如果转移时没有办理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的相关知识,所有权转移主要包含了简易交付、间接交付、拟制交付以及占有改变这四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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