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合同如何定租金
导读: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会为了赚更多的钱去一些大城市工作。在大城市我们都会选择去租房子,租房子都会长期租下去,如果长期租房子在签订租凭合同之后应该如何定租金呢,确定租金之后我们还需要注意什么。那么长期租赁合同如何定租金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租金,是承租人向出租人必须交纳的租赁费用,主要包括租赁物的折旧费、维修费、出租人的合理盈利等费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之一,衡量租金高低的标准是: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确定,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一)交付租金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应该把租金交付的时间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最好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来表示。短期租赁的,一般在租赁期完毕时交付租金;长期租赁的按年、月或季度分次支付租金,不管是一次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支付的时间都应该明确而肯定。
(二)关于租金支付期限的确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即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其次,在协商不成或无合意时采用后付原则,即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三)交付租金的标准。衡量租金高低的标准是: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确定,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但如果出租人利用承租人处于劣势即紧迫或缺乏经验而与之确定了很高的租金款额,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或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承租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撤销出租人的民事行为,使其行为自始无效。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二)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不定期租赁,租赁标的物灭失等情形。其中,不定期租赁有约定为不定期、约定不明确而被视为不定期、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以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又默示地继续合同的不定期租赁四种。这四种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随时解除租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长期租赁合同如何定租金”相关法律知识。在签订长期租凭合同之后,交的租金应该由双方共同商定,除了商量交多少租金还会商量合同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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