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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调查遗嘱笔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9 17:16:2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立遗嘱都需要去找一个公证的机构去立遗嘱,从而保障立下的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在产生遗嘱纠纷的时候,有人怀疑遗嘱笔迹是假的,公证处是否需要调查遗嘱笔迹呢。那么公证处调查遗嘱笔迹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证处调查遗嘱笔迹吗

  一、公证处调查遗嘱笔迹吗

  办理继承公证,一般公证处不会主动调查,而是根据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以证明当事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合法。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的《民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二、到公证处立遗嘱怎么立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要件,所以没有公证的遗嘱,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继承关系分成哪几类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证处调查遗嘱笔迹吗”相关法律知识。一般来说,公证过的遗嘱都具有真实性和公正性的,在发生遗嘱纠纷时,公证处调查遗嘱笔迹需要继承人去人民法院申请才能调查遗嘱笔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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