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
并不是所以的母亲都是好母亲,有些人将孩子遗弃在马路上或者其他地方。当别人想要收养这个孩子时,需要去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去什么部门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呢。那么公正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被收养人条件: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收养人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和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正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相关法律知识。当我们决定要收养孩子时,我们应该提前去相关部门进行询问和准备材料来办理好收养手续。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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