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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没钱拘留是什么性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3:47:55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交通事故在进行拘留过程当中,它的相关性质是需要根据实际影响程度以及一些相关目的来进行判定,同时对于我国的交通事故在一般情况下面试可能要拘留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没钱拘留是什么性质问题的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交通事故没钱拘留是什么性质


  一、交通事故没钱拘留是什么性质

  造成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肇事者没有钱赔偿的,和会不会进行刑事拘留是没有关系的,就算有钱赔偿也需要进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有以下情形:

  (一) 因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机动车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机动车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机动车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机动车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机动车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机动车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明知机动车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一)当事人有权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没钱拘留是什么性质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交通事故来进行办理过程当中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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