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紧急救助的责任豁免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在新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因为某人帮助他人到最后反而被他人讹诈,从而导致自己做了好事反而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会受到侵害的情况出现。因此民法典也出台了涉及到有关于紧急救助责任豁免的规定,那么如何理解紧急救助的责任豁免?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善意施救者出于救助他人的善意,在他人处于危难或困境中时,采取了紧急救助措施,即使善意救助者的救助行为不当,造成了受助人的损害,善意救助者仍可免除民事责任。
法律作出此种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鼓励人们对处于危难和困境中的他人伸出援手,让想挺身而出的普通人不再考虑“扶不扶”、“救不救”,也给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吃了一个定心丸。现实生活中,大家看到有人跌倒或身处险境,可以大胆伸出援手进行救助,即使不小心造成受助人损害,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免责条款的保护。
近年来,我国社会的诚信道德和诚信秩序出现一些问题,引发了较大范围的影响,其中亦有法律不当适用的因素。社会对善意救助者反遭诬陷议论不断,甚至质疑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引导性。不少学者主张,应当对善意救助者从法律上、制度上给予更全面的保障,为处理这类案件提供理论支持和法律依据,弥合诚信道德和诚信秩序的社会创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将凝聚起强大价值引导力和精神推动力。
这一条文最重要的法律价值,就是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为鼓励公民对不负救助义务的他人实施救助,赋予善意施救者必要的责任豁免权,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保护好善意施救者。善意施救者的责任豁免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为善意救助者,即具有救助他人的善意;
(二)行为人实施了救助行为,在他人处于危难或困境中时,采取了紧急救助措施;
(三)善意救助者的救助行为不当,造成了被救助者的损害。
具有上述三个要件,就可以依据本条规定,免除善意救助者的民事责任。
这样的法律规定,对于唤醒社会良知,鼓励人们对处于危难和困境中的他人予以救助,端正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价值。这也是该条文的重要价值与意义所在。但该条文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也值得引起重视。这就是,当被救助者处于困境或者危难中,特别是在病情危重中,如果不懂医学抢救常识,采取不当救助措施,将会对被救助者造成严重后果。在原来的条文草案中规定重大过失引起的不当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要限制善意救助者的这种不当救助行为,在救助中应当量力而行,避免出现损害被救助者这样的后果。对此,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在鼓励善意救助者的基础上,提出更好的防范措施,防范不当危险的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理解紧急救助的责任豁免“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这一条例切实地保护了热心助人者的合法权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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