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诉讼时效 > 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

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1 16:10:43 人浏览

导读: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也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提起诉讼要适用诉讼时效,不过并不是所有权利都适用诉讼权利,我们要明确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哪些不适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

 一、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

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民法上属于强制性规范。正因为如此,民事主体既无权自行协议取消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变更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计算方法。只有司法机关——即在法律的授权下的法院,才可以对诉讼时效作出是否中止、中断、延长的认定。另外,我们法院和代表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也一定要按照这一强制性规范去主动审查和适用而不是被动审查和适用诉讼时效,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证据确认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切忌随意性。也就是说无论案件当事人是否了解时效的规定,或是否提出时效抗辩,承办案件的法官均应依职权调查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原告的请求和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且时效期间已届满,又没有应予保护和延长时效期间的特殊情况,就应判决对其权利不予保护。再者,严格适用诉讼时效。这是由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决定的。否则就不能达到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就不能保障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背离了设立时效制度的法律本意。

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就适用什么样的时效制度,对此争议颇少。但在个别法官主审的个别案件中也时有错乱。因此,亦有必要明晰。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调整财产关系的需要而形成和存在的,因而一般来讲,所有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涉及财产关系而引发的诉讼,均应予适用。但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则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另外,由于特别诉讼时效大多只在一些特别法律法规中作出规定,因此,特别诉讼时效在适用效力上应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某些特定的民商事法律关系,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原则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

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也是涉及到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问题。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审判实践中,通常以下几种情形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比较容易认定: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点;2、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条件成就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点;3、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期限到达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点;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以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作为时效起算点;5、对持续性侵权,发生的排除妨害请求权,以侵权行为结束时间作为时效的起处点;6、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伤害明显的,以损害发生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点;伤害不明显,事后经过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该侵害所导致的,以伤势确诊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容易确认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形,因为看法比较一致,故不再过多赘述。这里笔者想就在我院民事审判中争议颇大的欠款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认定谈点拙见。欠款案件大多是请求追偿货款(工程款、餐饮费等)或返还借款,通常情况下原告方持有被告方所书写的欠款条据。

有法官认为,欠据上只要没注明还款期限(时间)、权利人可以随时以诉讼的程序主张权利,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对此笔者实不敢苟同,窃以为,这种看法是混淆了欠据和借据(尤其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的概念和法律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人身权的请求权

(二)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三)抗辩权

(四)形成权

(五)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六)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七)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八)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根据侵权行为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由于是债权,所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诉讼时效分为哪几种类型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一般债权请求权,为三年。

(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1、一般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特殊情形: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10年。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为安全使用期。

(2)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6年。

(三)特殊诉讼时效:

1、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注: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无论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均适用2年时效期间。

2、3年:

(1)环境污染侵权,无论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3、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4、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等相关法律知识。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调整财产关系的需要而形成和存在的,涉及到所有平等主体之间凡涉及财产关系而引发的诉讼,均应予适用。但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则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