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迁户口材料
导读:
在结婚时买新房后,为了孩子上学户口的事,会把户口迁移到学区房,离婚之后,就会把一方的户口分离出去,离婚户口的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女方迁户口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领新户口本。
(一)新生儿在出生60天内(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双方身份证(妈妈不去要提供妈妈授权爸爸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出生脚印纸,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证丢失小孩不可以上户口。当事人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证件到婚姻登记处去补办结婚证,补办好了之后带着相关证件去派出所就可以办理小孩的户口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分户口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的书面报告、原户口本、离婚分户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并且新户口有哪些家庭成员。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女方迁户口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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