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有居住权吗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居住权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权利,当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离婚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纠纷需要处理。那么离婚孩子有居住权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归孩子,则孩子的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孩子的抚养方有居住权;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判定归属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则孩子仍然享有居住权,但抚养方不享有居住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离婚后未独立生活的孩子是有居住权的。
离婚协议书中的居住权条款应包含:
(一)离婚当事人的姓名以及住所;
(二)设立居住权住宅的位置,住宅是居住权的客体,居住权合同或者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列明设立居住权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附带条件和要求,例如对个人居住空间的单独划分、对公共区域使用分配的具体规则等;
(四)居住权期限,该期限既可以是具体的期限,也可以是附条件的期限。例如一方再婚或者有其他住房时解除居住权设定等;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在居住权合同、离婚协议书中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作为具体的争议解决方法。
在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时,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房屋赠与子女过户手续怎么办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孩子有居住权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离婚后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无论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哪方,其都是具有居住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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