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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办准生证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5 23:47:35 人浏览

导读:

虽然民法典等规定结婚的条件,明确了结婚的程序,但是结婚的当事人十有八九都是第一次,不知道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要带什么证件,而刚结婚的公民,对办理准生证等事项更是不知道,那么,刚结婚办准生证要带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刚结婚办准生证要带什么材料

一、刚结婚办准生证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一孩的准生证,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3张2寸合影照片。流动人口需开具婚育状况证明或持有流动人口证。办理准生证不收费。体检自愿。

如果办理的是二胎准生证如计生管理未变化,到一孩发证计生部门申请。

准生证可以在男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办理。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二)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二)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没有法律禁止的血亲关系。

(四)结婚必须是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结合。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只要?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刚结婚办准生证要带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一般公民是在确认怀孕之后去办理准生证,主要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先开具婚育证明,再带上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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