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现在孩子的户口大部分都是在父亲这一边,当离婚后,尤其是孩子抚养权给母亲后,总是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母亲名下,这时,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离婚孩子可以分户。相关政策如下: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而且由其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可以一方要两个孩子。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孩子的户口可以在母亲这边也可以上在父亲这边,当孩子抚养方没有孩子户口时,在离婚时孩子没有上户口需要的资料要区分离婚的方式。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离婚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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