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定义是什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双方要做生意合作或者是办什么事情的时候,都会和另一方先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意思,听取对方的意思。在法律规定中,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要约的定义是什么?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要约的定义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又称为提议,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是当事人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
(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一)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三)要约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所以要约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对话形式和信函;而要约邀请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主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四)要约需包含将来可能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一方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不包含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举个例子,摆摊卖水果,吆喝“卖苹果,10元5个”即为要约,顾客一旦答应,即构成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吆喝“卖苹果,又大又甜的苹果”即为要约邀请,即使顾客答应了你的邀请,你也可以随时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要约的定义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要约是指要约人表达希望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个要约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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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要约意思是想要和他人签订合同,因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该要约需要有具体的内容和明确的对方,对方一旦接受了要约,双方即达成了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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