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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的车出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9 14:20:39 人浏览

导读:

车辆是属于动产范畴,所有权人要办理登记,但是所有权的转移是以交付为准的,车辆交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有的还没有过户,就交付给买受人使用了,出了交通事故就麻烦了,那么,没过户的车出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过户的车出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吗

一、没过户的车出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吗

汽车保险有两种,一种是交强险,另一种是商业险。对于不同的险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不同险种保险公司是否赔付是不同的。

(一)交强险应当给予赔付。《交强险条例》第18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第17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第14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因为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尽管没有办理变更保险合同的手续,不是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合同责任的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另外,从第18条规定的内容可以推断,即使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而没有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哪怕是结合第14、17条的规定进行解释)也不得出保险公司能享有什么民事法律上的效果(如可以解除合同等)。

(二)商业险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过户未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保险合同是否可随同保险标的的转让而移转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标的所存有的一种利害关系,因标的的存在而获益,因标的的毁损而蒙受损失。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常常因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转移,但保险合同在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转移后是否应对保险标的受让人继续发生效力,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具体可分为两说:

1、不可以随标的移转说,该说认为保险合同是采对人主义,所以除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不因标的移转而移转。奥地利即持此立场。因保险合同为最大诚信合同,其以保险人对特定投保人的诚信信赖为基础,保险利益转移后,原合同投保人即因丧失保险利益而致合同失去效力,保险利益受让人因未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不能当然继受原合同。

2、可以随同标的同时转移说。该说认为保险合同是采对物主义,所以除另有规定外,合同在标的移转后,仍为继受人、受让人之利益而存在。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未过时,以法律规定将其效力延至受让人。德国、法国均持此说。

我国《保险法》第33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6条、第30条亦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未履行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从上述规定看,我国采取了英美法系的属人性原则。即车辆保险合同的转让,必须获得保险公司的同意,买受人不能当然继受原合同,这是一般合同转让的要求,更是财产保险合同法律性质的表现。可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保险合同的标的转让是否应当通知保险人。本案保险投保人是肇事车辆原车主。因为保险公司只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的人提供保险保障。原车主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可以投保财产保险合同,但其将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时,则相应的保险利益亦不能转移给买受人,由于原车主和买受人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标的权利已转移,致使保险公司未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变更为买受人办理变更手续,故买受人不能因依法取得的捷达小轿车所有权而自然取得保险赔偿请求权。

虽然发生了车辆交易的事实,车辆实际由买受人所控制使用,原车主对保险车辆丧失了保险利益,原车主未按规定通知保险公司,亦未申请批改,保险公司拒赔,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没过户出事故车主要负责任吗

车卖了但没有过户,如果出现了事故,要负连带责任的。在相关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具体条文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4、卖车不过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为了明确法律权责,建议车主过户。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5、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6、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

7、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5)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6)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7)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9)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10)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在不能过户的二手车中,对于没有交强险、没年审的二手车不能过户,问题不大,可是买到不能过户的黑车则相当麻烦。首先车辆的归属权不是自己,自己花的钱白搭,其次若发生事故伤到第三者,那赔偿可是要自己全额支付,因为上不了保险。由于是不正规车辆,被拦下还要接受高额处罚,百害而无一利。所以还是想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好。

三、二手车怎么办理车辆过户

首先说明一下交易过户双方,要提前准备资料。准备资料的过程相当繁杂,但不能大意,免得到时办理不了,浪费时间。切记,还要开车过去。

交易市场一般有过户大厅的,可以在这里完成过户手续。如果不知道哪里,最简单就是到车管所进行过户。

1、来到过户大厅之后,先拿出资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写该合同,这个合同共3份,工商部门一份、卖买双方各一份。

这个时候就正式走流程了,如果不想麻烦的话,可以找那里的“黄牛”代劳,需要收取些服务费,当然,也并不是非常麻烦,可以的话最好自己办理吧。

2、把交易的车辆开到指定验车处,进行验车、拆牌等几项处理,然后填写《检查记录表》。完了之后把车开到指定地点,再回到大厅继续办理下一步手续。这个验车流程,有个“拓号费”需要去交的。

3、去缴费窗口交“过户费”(排量少,年限长的,过户费就越少)。

4、然后到“转移受理”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办理之前要提前填写好《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以备使用。

5、拿到回执单之后,就意味着办理完“转移受理”了,接下来就需要到缴费窗口缴“上牌费”了。

6、接下来就是选号了,拿到行驶证、车牌、车辆登记证书之后就是提车了。

一般二手车交易大厅会有代办保险过户的。当然自己办理也可以的,流程如下:准备好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新旧行驶证、登记证等,自己到原来的保险公司按流程办理即可。

如果不想续签这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退保,然后再到新的保险公司那里办理新的车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没过户的车出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由于车辆还没有办理过户,保险也未办理变更手续,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标的权利已转移,保险公司拒赔,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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