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公证的手续
导读:
公民的合法遗产可以被继承,而一般在公民去世之后,继承就开始了,有继承权的人可以有多个,比如公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房产继承人协商一致给其中一人,另外的继承人可以表示放弃继承,那么,放弃遗产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弃遗产公证的办理如下:
首先,要先确定管辖问题;
其次,申请人的身份必须为继承人,不能由他人进行代理;
再次,填写放弃遗产公证申请表及其他资料;
最后,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公证机关查明事实,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那么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怎么写?在对其进行公证时要注意些什么?律图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
被继承人于 年 月 日在 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地点:
年 月 日
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放弃遗产公证的手续”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当事人不继承遗产,要在遗产分配之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机关查明事实,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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