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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遗嘱什么情况可以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0:24:47 人浏览

导读:

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只要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并且处理的是合法的财产,符合法律的条件,一般遗嘱都是有效的,不过有的情况下,遗嘱可能无法避免被质疑,保险起见可以公证,公证过的遗嘱也是可以变动的,那么,公证的遗嘱什么情况可以撤销?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证的遗嘱什么情况可以撤销

一、公证的遗嘱什么情况可以撤销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里所说的公证遗嘱不得撤销,指的是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造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提醒: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三、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形式欠缺导致无效。如代书遗嘱无见证人,或见证人身份不适。

2、遗嘱内容违反继承法强制性规定,如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遗嘱人误将他人财物作为遗产处理。如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当认定为无效。

4、遗嘱人生前变更或撤销遗嘱。如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在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形下,只能执行其有效部分。

订立遗嘱,并不是由被继承人亲自写的遗嘱就一定有效。当然,即使是由他人代笔写的遗嘱,也不见得就一定无效。一般在按照遗嘱继承的时候,先要确定遗嘱是否有效力。若是同时存在多份遗嘱的话,还要搞清楚,究竟应当按照哪一份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如果所有的遗嘱均认定无效,往往这个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证的遗嘱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等相关法律知识。公证过的遗嘱可以撤销,在遗嘱人想要变更遗嘱的情况下,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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