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子女如何继承宅基地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在城市买房落户已经是常态化行为。拥有城市的农村年轻人在城市居住落户的比比皆是,而相反农村房屋则大量闲置下来。那么城镇子女如何继承宅基地?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城镇子女没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会因为其身份而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
(二)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试点意见》指出,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等占用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费用可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随着试点政策的探索和土地改革的深入,或许今后城镇子女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各省制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而定。一般情况下,村民会基于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二)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三)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四)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五)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六)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七)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八)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城镇子女如何继承宅基地“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目前宅基地的流转还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在新一轮的土地改革中,宅基地的用益物权的权能有望扩大,那么宅基地的流转范围也将有所扩大。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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