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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6:00:20 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是一户一处,当农村居民没有宅基地时,在有需要的情形下,需要建筑居住房屋,如何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一)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的归属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四、宅基地的申请时间有相关规定吗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建房审批手续要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综合上述所说,当具备农村户籍时,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宅基地需要审批后才能开始建筑,不能随意建筑。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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