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继承 > 遗嘱继承和遗赠 > 遗嘱继承公证有时限吗

遗嘱继承公证有时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4 08:26:09 人浏览

导读:

遗嘱公证这个问题,虽然我们都知道是比较好的处理遗产的方式,不过遗嘱虽然是一直有效的,但是有些时效是有限制的,这个就是要注意的。遗嘱继承公证有时限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遗嘱继承公证有时限吗

一、遗嘱继承公证有时限吗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四)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大陆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

1、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2、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3、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

4、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

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三、公证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只要没有新的遗嘱来进行推翻这个遗嘱,那么这个有效期就是永久性的,公证的遗嘱法律性是最强的,而对于遗嘱的开始日期就是在立遗嘱的人死后就算是可以生效了。遗嘱经公证后,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才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遗嘱继承公证有时限吗”等相关法律知识。遗嘱继承公证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不是什么时候想办理都可以的,所以还是要尽快办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