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必须是死了才可以吗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那么继承必须是死了才可以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继承必须是发生于被继承人实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所以继承要求被继承人必须在法律意义上去世了,也就是被宣告死亡或者实际真的死亡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民法典中,如果子女存在以下行为,则没有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其次,故意犯罪的对象必须是被继承人。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不论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只要是遗弃被继承人,不论是否严重,即失去继承权;对于虐待被继承人,则要求情节严重。至于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可以是继承人通过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侵占了被继承人的巨额遗产,也可以是导致其他继承人未能参与遗产分割以致生活困难等。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不论继承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胁迫手段,只要导致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歪曲,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具体如下: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均等继承遗产。不存在多分或少分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继承必须是死了才可以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了解相关继承制度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处理自己的继承事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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