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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可以办租赁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9 18:02:07 人浏览

导读:

当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物出租给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向出资人支付租金,借住是否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借住可以办租赁合同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借住可以办租赁合同吗

借住可以办租赁合同吗

借住是可以办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确定在租金事项上写零租金,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何种情形下可以行使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这是与合同生效要件相对应的。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只要租赁双方对租赁金额确认了,那么是可以零租金的,零租金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借住可以办租赁合同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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