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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1 13:02:29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初的想法肯定是想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的,但是如果一方一直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一直无法实现的话,那就构成违约,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是什么?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一、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一)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二)一般违约仅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但并不导致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三)违约发生是否导致合同无法进行,对于一般违约,守约方没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否则,守约方就造成了根本违约。

(四)当事人一方出现根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获得合同解除权,而当一方仅仅出现一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并不获得合同解除权只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违约的违约责任。

(五)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认定合同当事人发生根本违约

(一)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便构成根本违约。其中“不必要”是指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不可能”是指按合同约定的给付,在事实上不可能。基于违约方的过错成为不可能履行时,非违约方虽然可请求赔偿损失,但只要合同不解除,非违约方就不能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不能及时进行积极补救或降低损失。在合同中,非违约方还要履行对等给付义务,对其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赋予非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二)从违约的后果考虑,单纯的违约并非合同解除的主要根据。以过错作为判断因素之一的违约后果具有严重性才是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而判断违约后果是否严重,应以是否违反合同关键因素,即合同订立的主要目的能否实现为依据。

三、一般违约民事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的根本区别就是是否导致合同最后无法完成。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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